青峰公司声明 发布时间:2007-10-15 | 发布人:AYqingfeng | 点击: 13656 返回列表 青峰洛阳分公司营销人员潘冰蕾因不慎将公文包丢失,包内有公司合同和收据,合同号为 Bdjj-ly070017 Bdjj-ly070032 Wzmg-ly070034 Wzzn-ly070013 收据号为 0046804 0046805现声明以上合同和收据全部作废! 标签: 分享到: 上一篇:洛阳市青峰网络校企合作签约仪式 下一篇:百度商学院·2008年新春高管研修班—河南巡讲